秦朝时的“七科谪”指的什么

七科谪的七科谪的来源

秦汉时代,往往在正式兵役制度之外增加军队士兵的来源,以补充兵员之不足。其他兵源大致包括:贱民、刑徒、奴隶和少数民族兵等等。秦兵制对士卒身份的规定很严格,无爵的“士伍”以下如贱民、罪犯、奴隶都没有资格服兵役。但是,这类人要从军作苦役、作奴隶兵,在军队中享受最低的待遇,吃饭不给菜肴、攻城要冒锋矢负土填壕等等。这些人包括“商贾”、“逆旅”(旅店主)、“赘壻”、“刑徒”、“罪吏”、“亡命”,以及豪富之家的奴仆如“厮”“舆”、“徒”、“童”等等。秦统一前,兵多是农家子,战斗力是很强的。荀子曾称赞秦的兵是“功赏相长也,五家首而隶五家,是最为众彊长久。”(《荀子·议兵篇》)统一以后,秦始皇似不再用农民兵,而是用刑徒七科谪兵。他几次东巡的刻石,总是喜欢说:“黔首安宁,不用兵革”、“菑害绝息,永偃戎兵”、“黎庶无繇,天下咸抚”(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)。他不征农民服兵役,他对匈奴对岭南用兵,都是以刑徒为兵。自秦始皇三十三年(公元前214年)起,扩大了戍卒征兵的范围,称为“谪戍”,其中包括“吏有谪”、“赘壻”、“贾人”、“尝有市籍者”、“大父母、父母尝有市籍者”几类人,遣至南海、桂林、象郡戍边。西汉初,仍袭用秦代禁止商贾、刑徒、奴隶服兵役的制度。武帝时踵秦发“谪戍”之制,多次征发“天下谪民”、“谪戍”、“七科谪”从军。《汉书·武帝纪第六》“(天汉)四年春正月,朝诸侯王于甘泉宫。发天下七科谪及勇敢士,遣贰师将军李广利将六万骑、步兵七万人出朔方,因杅将军公孙敖万骑、步兵三万人出雁门,游击将军韩说步兵三万人出五原,强弩都尉路博德步兵万余人与贰师会。广利与单于战余吾水上连日,敖与左贤王战不利,皆引还。”

卿大夫属于高官,没有征兵的义务。当兵是什么?就是炮灰,那是让下贱的人干的事情。

如秦朝、汉朝时的七科谪:指征发到边疆服兵役的七种人。张晏注曰:“吏有罪一,亡命二,赘婿三,贾人四,故有市籍五,父母有市籍六,大父母有籍七。凡七科也”。即是指犯了罪的官吏、杀人犯、入赘的女婿、在籍商人、曾做过商人的人、父母做过商人的人、祖父母做过商人的人。

可以看出,在秦汉时的“七科谪”里的人,都是社会最底层的人,古代重农抑商,因此商人也属于下贱的人,至于赘婿(入赘的女婿),当然大多数是家庭条件很差,因此在古代赘婿的社会地位也很低,杀人犯,都可以发配他们到边疆当兵,为权贵卖命、送死。

秦汉时征到边疆去服兵役的七种人(称为七科谪)包括逃犯、赘婿、商人以及三代内经过商的商人后裔。
亦作“七科适”。 西汉 战时征派到边疆去服兵役的七种人。《史记·大宛列传》:“益发戍甲卒十八万, 酒泉 、 张掖 北,置 居延 、 休屠 以卫 酒泉 ,而发天下七科适,及载糒给贰师。” 张守节 正义引 张晏 曰:“吏有罪一,亡命二,赘壻三,贾人四,故有市籍五,父母有市籍六,大父母有籍七:凡七科。”《汉书·武帝纪》:“发天下七科讁及勇敢士,遣贰师将军 李广利 将六万骑、步兵七万人出朔方。”

七科谪原为秦朝惩罚犯罪官吏和商人的一项制度。汉武帝时期,因连年用兵,兵源不足,乃继承秦朝这一制度,征发七科谪随军打仗。天汉四年(前97)武帝遣李广利等率兵出击匈奴,当时征发士兵的范围就包括七科谪,具体是:犯罪的官吏、亡命、赘婿,贾人、故有市籍者、父母有市籍者、大父母有市籍者。(吏有罪一,亡命二,赘婿三,贾人四,故有市籍五,父母有市籍六,大父母有市籍七)

秦朝时的“七科谪”指的什么
亦作“七科适”。秦汉时征发到边疆去服兵役的七种人称为七科谪。来源:秦汉时代,往往在正式兵役制度之外增加军队士兵的来源,以补充兵员之不足。其他兵源大致包括:贱民、刑徒、奴隶和少数民族兵等等。 秦兵制对士卒身份的规定很严格,无爵的“士伍”以下如贱民、罪犯、奴隶都没有资格服兵役。但是,这...

秦朝时的“七科谪”指的什么
秦汉时征到边疆去服兵役的七种人(称为七科谪)包括逃犯、赘婿、商人以及三代内经过商的商人后裔。亦作“七科适”。 西汉 战时征派到边疆去服兵役的七种人。《史记·大宛列传》:“益发戍甲卒十八万, 酒泉 、 张掖 北,置 居延 、 休屠 以卫 酒泉 ,而发天下七科适,及载糒给贰师。” 张守...

卿大夫有征兵的义务吗
如秦朝、汉朝时的七科谪:指征发到边疆服兵役的七种人。张晏注曰:“吏有罪一,亡命二,赘婿三,贾人四,故有市籍五,父母有市籍六,大父母有籍七。凡七科也”。即是指犯了罪的官吏、杀人犯、入赘的女婿、在籍商人、曾做过商人的人、父母做过商人的人、祖父母做过商人的人。可以看出,在秦汉...

关于全面征兵制有哪些介绍?
和秦朝一样,汉代也有“谪发”。最著名的是所谓的“七科谪”,即集中征发被社会习俗视为贱民的犯罪官吏、逃亡者、男到女家的赘婿、商人、原来具有市籍(商人户籍)者、有市籍者的子女、孙子女。汉武帝时还曾征发死罪的罪犯、京城的亡命之徒去打朝鲜,征发各地的“恶少”去打大宛。东汉虽然理论上仍然实行全面的征兵制...

《长安十二时辰》的“不良人”不是坏人,为何叫这个名字?
七科谪是指吏有罪一,亡命二,赘婿三,贾人四,故有市籍五,父母有市籍六,大父母有市籍七,主要指七种从军的人群来源,按照秦朝的律法归属贱籍,有战争需要被优先征发劳役。按照这样的理论,也就是说正常的军人子女、农民子女和官宦子女属于良家子,其他的人都在不良的的范围内,但是从事巫、医、商贾...

秦汉帝国(106)大泽乡起义(下)
秦朝对北方胡人和南方百越的征战征召了大量人员,这些人的征发顺序依次为谪吏、赘婿、商人等,统称为“七科谪”,而汉代的七科谪与秦代的“闾左”概念有所不同,后者在历史上首次出现于秦二世时期。晁错进一步指出,秦朝征发的士兵面临水土不服、伤病高发的问题,加上征发数量庞大,加剧了民众的不满。陈胜...

秦末天下大乱,岭南的50万秦国大军不回援中原是什么原因?
例如后来的南越王赵佗,他便是个赵国人。其他数十万士卒,大多是来自于六国的“七科谪”,所谓七科谪,也就是商人、上门女婿、杀人犯等秦朝眼中的社会渣滓。他们之所以被派去岭南,一方面是为了征服领土,另一方面是为了祸水南引,将国家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流放到岭南。因此,由六国社会渣滓组成的岭南军团,在...

秦末天下大乱,为何远征岭南的50万秦国大军不回援中原呢?
第二,有很多人想的不一样,这50万秦国南征大军并非全部是由老秦人组成。岭南大军主要的组成是被灭的六国之人。包括主帅赵佗,他本是赵国之人,并非秦国出身。此时距六国被灭刚过十几年的时间,组成50万大军的六国之人对秦国并没有深厚的感情,甚至很多人对秦国依然怀有灭国之仇。因此,对于秦末大乱...

汉朝有哪些刑罚
刑期是二年。迁刑: 又叫做徙刑,把犯人迁到指定地区的刑罚。也适用于因连坐而坐罪之人。七科谪:汉武帝时期开始实行的遣送七种人到边疆地区服役的刑罚。罚刑:主要是罚金,在汉朝罚金是指强迫犯罪之人交纳一定量黄金的处罚 赎刑:赎刑与罚刑不同,赎刑是允许用金钱来赎原判刑罚。

汉武帝实行谪兵制度的原因(详细一些,最好有史料依据)
颜师古注引张晏释“七科谪”曰:“吏有罪一、亡命二、赘婿三、贾人四、故有市籍五、父母有市籍六、大父母有市籍七,凡七科也。”①由此可见,汉代的谪戍对象,除无“闾左”外,其余均与秦制相同。及乎东汉,谪戍之制依然存在,故明帝、章帝、和帝和桓帝各代,均有以“郡国中都官死罪系囚”...